封存公积金是广州市职工在特定情况下,暂时中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一种操作。在广州市,公积金封存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以下是关于广州市公积金封存的详细说明:
一、封存条件
1. 职工因工作变动、失业等原因,在一定时期内无法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2. 职工自愿申请封存住房公积金的;
3. 其他符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封存条件的。
二、封存程序
1. 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发生封存条件时,及时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封存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封存申请书、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封存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知职工所在单位办理封存手续。
3. 职工所在单位在收到封存通知后,应当及时办理封存手续。具体操作包括:暂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并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变更为“封存”。
4. 职工在封存期间,可以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封存情况,也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等业务。
三、封存期限
1. 公积金封存期限一般为一年。在封存期满后,职工可以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解封,恢复缴存。
2. 职工在封存期满前,如有恢复缴存的意愿,可以提前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解封。解封申请材料包括:解封申请书、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
3.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解封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知职工所在单位办理解封手续。
四、封存期间的权益保障
1. 在公积金封存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变,仍按照原缴存基数计算利息。
2. 职工在封存期间,如遇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等情况,可以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 职工在封存期间,如发生工作变动、失业等情况,可以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广州市公积金封存需要职工所在单位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封存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封存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变,仍按照原缴存基数计算利息。职工在封存期满前,可以申请解封,恢复缴存。如有疑问,职工可以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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